Sunday, 15 March 2015

冯跃代表:重新核定原破产煤矿费用

 全国人大代表冯跃认为,妥善处理国有煤矿原政策性破产遗留问题,不仅关系到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也关系到矿区社会和谐稳定,迫切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予以解决。对此,冯跃提出三点建议:

  一是彻底解决破产经费缺口问题。建议重新核定原破产煤矿费用,解决年限超限、标准提高、范围变化等引发的缺口。对经常性费用、离退休管理机构经 费及统筹项目外养老金、医疗保险、企业办社会等费用缺口,由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追加补助;对以后年度的费用,逐年核定,纳入中央、地方财政预算,按年据实 支付。
  二是适当补助破产煤矿社区运转费用。建议中央财政足额核定破产煤矿社区运转费用给地方政府,地方政府按相关政策规定,将破产煤矿社区所需运转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,按年据实支付。
  三是支持 “三供一业”移交。因为破产国有煤矿为中央下放企业,且当前国有煤矿经营困难、亏损严重,无力承担后勤设施改造费用,建议参照中央企业“三供一业”移交的 政策,由中央财政足额拨付资金,对破产煤矿“三供一业”等后勤设施实施升级改造,弥补历史欠账,使其尽快达到移交条件;同时,采取中央财政给予大比例资金 支持,地方财政“兜底”方式移交“三供一业”。建议将重庆市为作此项政策的试点城市。

http://www.cnenergy.org/ztbd/201503/t20150313_3495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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